浙江省部署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电视宣传活动

著作权(版权)保护专题短片4月22日、28日在浙江电视台播出
今年4月26日是世界第四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根据全国及浙江省整规办、版权局等九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4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主题是“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经浙江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研究,决定于4月20日至28日开展为期9天的保护知识产权电视宣传活动。
浙江省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商标、专利申请和注册量列全国第一、二位,版权登记总数居全国第六位;同时,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社会各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等方面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这次电视宣传活动,重点结合浙江省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普及著作权(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常识,宣传合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促进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文化繁荣的重要作用,宣传浙江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效。
系列专题短片共9期,由浙江电视台和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共同策划拍摄,内容力求贴近生活,贴近观众。其中浙江省版权局、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各2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杭州海关各1期。每期播出期间,插播由国家版权局提供的反盗版公益广告,并通过字幕进行有奖竞答。版权保护短片的主题分别为“著作权(版权)的产生与保护”、“使用正版软件,拒绝盗版软件”,4月22日和28日在浙江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经视新闻》播出,23日、29日上午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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