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处罚一起非法照排图书侵权案件

近日,四川省版权局对谭雪未经授权擅自为他人照排侵权图书一案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用于复制侵权复制品的工具和罚款等处罚。
2003年11月27日,四川省出版物市场稽查大队接群众举报,会同公安干警对中央花园4期19栋1单元5楼b座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谭雪雇佣3名小工正在录入、扫描、照排署名延边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字词句篇重难点手册》一书,并在现场查获用于盗版《思想政治》等图书的硫酸纸和胶片70种,刻录图书光盘116张。
经版权局调查,谭雪雇佣3名小工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擅自为他人照排图书,并制作硫酸纸和胶片。其行为已经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谭雪作出了行政处罚。
谭雪对此处罚无异议,并已履行了相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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