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版权局版权处长杨波久宣读了辽版权字[2005]3号文件《关于准准予大石桥市新华书店挂辽宁省正版出版物经营单位牌匾的批复》。
辽宁省版权局局长余献朝作了重要讲话,余局长说:使用正版、维护正版在当今已经成为维护国家国格的标致。省版权局在大石桥市新华书店举行为大石桥市新华书店挂辽宁省正版出版物经营单位牌匾的揭匾仪式,就是要进一步在全省形成打击盗版、使用正版、维护正版的良好氛围。余局长强调:大石桥市新华书店在多年的经营中,坚持销售正版,抵制盗版,维护新华书店的良好形象,为版权事业做出了贡献。并号召广大群众要维护国家的良好形象,争做使用正版的楷模。
营口市版权局长高洪涛作了重要讲话,高局长说:省版权局为大石桥市新华书店悬挂“辽宁省首家正版出版物经营单位”的牌匾。这是省局给予大石桥市新华书店的殊荣,是对大石桥新华书店多年来工作的肯定。大石桥市新华书店多年来大石桥市新华书店始终以社会效益为主,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服务于广大读者。坚持销售正版,抵制盗版,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利润指标在全市名列前茅。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店兴我荣 店衰我耻”的意识,人人为书店的发展献计献策,并把销售指标落实到个人。在抵制盗版出版物方面,发挥国有主渠道的先导作用,在大石桥市的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希望全市新华书店都要以大石桥市新华书店为榜样,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大石桥市新华书店经理徐静媛作了表态发言:要继续发挥大石桥市新华书店的主渠道作用,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的原则,为大石桥市的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多做贡献,使辽宁省正版出版物经营单位这块牌匾永远鲜亮。
大石桥新华书店荣挂辽宁省首家正版出版物经营单位的牌匾,标志着营口市版权工作跨上了新的台阶,规范大石桥市新华书店系统正版销售行为,激励全市的版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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