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大重视著作权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工作[5-26]

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著作权法律法规实施工作,今年以来把审议全省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工作列入重要议程。3月中旬,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对济南、德州、滨州等市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并于3月18日召开第27次会议,专门听取了省版权局关于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3月29日听取了省版权局局长车吉心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并认真进行了审议,对全省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工作表示满意。认为,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及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深入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在宣传教育、打击侵权盗版、加强日常监管、促进服务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省出版物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的治理。

近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进一步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政府及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把版权保护提高到维护政府形象、培育核心竞争力,建设诚信社会、和谐社会,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唤起全社会的著作权保护意识,为依法开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税务、文化、公安、信息、海关等部门的协调,综合执法,务求实效。三是建立健全版权管理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议省政府根据《著作权法》以及去年修改实施的《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充实市级、建立县级版权管理机构,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四是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版权管理工作的水平。鉴于侵权盗版行为越来越呈现出高技术、隐蔽性、多领域等特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维权的实际需要,采取有计划地举办专门培训班、输送有关人员到相关部门学习培训等办法,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发展的整体水平,为版权保护和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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