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超女演唱会确定成都首演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四川办事处与四川省演出公司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并于演出前签署协议,四川省演出公司按标准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支付了版权使用费。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演出组织者承担有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责任。近来年,四川省版权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四川办事处多次举办了著作权法方面的培训,使用者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不乏像四川省演出公司这样的守法典型。但也有少数使用者不依办事,对尊重著作权人的权益重视程度不够,如某香港歌星今年在成都的演出,演出组织者没有履行音乐作品许可使用手续。对此,四川省版权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加大维权力度,打击非法使用行为,保护好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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