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8日,青岛市正版示范工程建设启动暨首批“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在青岛书城广场举行。山东省版权局副局长王卓明同志、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心田同志、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修林同志、青岛市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韩建华同志、青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孙百刚同志和青岛市整规办、青岛市委宣传部、青岛市新闻出版局、青岛市版权局、青岛市工商局、青岛市文化局、青岛市南区人民政府、青岛出版社负责同志,以及各界代表150余人出席了授牌仪式。授牌仪式由青岛市版权局副局长崔德志同志主持,青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青岛市版权局局长徐建宏同志宣读了《关于授予青岛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决定》,青岛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代表首批12家“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向全市发出了《拒绝盗版经营正版倡议书》,山东省版权局副局长王卓明同志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修林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王卓明同志在讲话中首先充分肯定了青岛市在版权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指出山东省的版权保护工作要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把版权保护融入山东省经济、文化建设的大格局中。青岛市积极开展“正版示范工程”建设,按照国家、省局的部署,作为试点城市在山东省率先开展了“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评选工作,这不仅是创新监管模式的一次有益的尝试,还将为版权保护机制不断拓展到其他相关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完善山东省正版产品流通渠道,引导人民群众提高保护版权意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并为在山东省范围内推广“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建设积累了经验,开了一个好头。
王修林同志在讲话中指出,青岛作为山东省经济建设发展的龙头,多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一直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日前又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明确目标。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岛市版权保护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一新目标开展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深入研究如何利用各种有效的方式、方法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积累、创新管理经验,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的版权保护监管模式。“正版示范工程”的启动是青岛市版权保护工作的重大举措,要通过这一系统工程的建设,创新管理方式、拓展管理空间、推动产业发展。要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通过示范单位的树立,创新建立一种有利于推动行业自律、健康发展的管理机制,并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机制,打造一条坚实的正版产品流通主渠道,为广大青岛市民购买使用正版产品提供方便可靠的购买场所,压缩盗版制品生存空间,扩大正版产品市场占有率,从而更大范围地发动广大市民形成“尊重版权、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文化氛围。
首批“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授牌,标志着青岛市“正版示范工程”建设正式启动。“正版示范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将在版权相关行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流通领域相继展开。“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评选,作为“正版示范工程”建设中一个重要的子系统,是政府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版权产品经销单位的一种认证。首批“正版产品销售范单位”首先在出版物经营单位中进行,以后将逐步探索在印刷、工艺美术、字画、玩具等与版权相关产品的生产、流通领域展开。这项活动的推出,受到广大青岛市民的热情关注,并得到版权相关产品经销单位的积极响应。
首批“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授牌仪式的成功举行,为有计划、有步骤的展开“正版示范工程”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开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必将进一步推动青岛市保护知识产权水平的提高,为把青岛市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市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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