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展会中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已引起国际会展业的高度关注,截止目前,已发生多例因知识产权问题影响中国企业参加国际大型会展活动的情况。为加强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会展业秩序,推动会展业健康发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四部门于2006年1月10日联合出台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展会期间的工作职责及投诉程序等内容。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中也明确要求“要开展保护展会知识产权‘蓝天会展行动’,贯彻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强化对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管理”。为贯彻落实《纲要》和《办法》精神,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更好服务于知识产权人,北京市版权局会同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进驻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第九届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设立了知识产权工作站,公布了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程序。会展期间,知识产权工作站发放了大量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资料,解答了来自中外参展企业和参观者的问题咨询,接受了有关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并作了初步处理。 参展商户、相关知识产权人及众多参观人员均对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的此举大加赞赏,认为这是政府部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的一种集中体现。
这次进驻展会是“蓝天会展行动”的开始。版权保护方面提供的服务还比较单一,社会认知程度也还有待加强。但随着会展业的迅速发展,营造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良好环境,将会成为迫切需求并必将取得有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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