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建华在淮南市财政局工作,于2005年先后向搜狐网投稿6篇,其中《关于股权紊乱改良与改革的路径选择》、《是股权分置还是股权紊乱?》、《七千万投资者是何“东东”?》、《关于我国股权改革的宏观对价方案》等5篇被搜狐采用,登载于搜狐财经频道上,但其未向王建华支付稿酬。经过多次交涉无果后,王建华于2007年4月将该公司起诉到法院。
6月5日上午,该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首都法院系统、律师界从业人员、法学界专家学者广泛关注,到场旁听者达到120多人。经过法院调解,被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王建华支付稿酬及诉讼合理支出费用共计8000元;案件受理费175元,由王建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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