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斌杰:版权保护是构建创新型国家的保障
在“4 .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前夕,4月22日下午,大学生版权论文征文颁奖仪式暨柳斌杰署长与大学生互动交流活动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活动中,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表示,版权保护是构建创新型国家的保障,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不只是为了保护外国人的利益,也不会阻碍民族产业的发展,只有加快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成为以自主知识产权为主的国家,中国才不会在许多知识产权方面受制于人。
仅从网上下载侵权资料不追究责任
在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与大学生互动交流环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陈东第一个提问。他说,现在很多大学生从网上下载资料,包括音乐、电影、电子书籍,但有些似乎并不是正版,那么大学生是否是盗版的传播者?
柳斌杰就此表示,目前我国版权保护的有关法律只对传播者追究责任,对于个人使用侵权制品,法律上还没有做出禁止的规定。但在互联网上擅自传播他人的作品就构成了侵权,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各个国家的版权保护水平有高有低,美国就对侵权制品的传播者和消费者同时追究法律责任。大学生在互联网下载知识产品,以丰富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但是,随意下载他人未经授权的知识产品,这是对他人智力劳动成果的不尊重,还为不法行为提供了生存空间,也为那些依靠侵权盗版牟取暴利的不法分子提供了温床。作为大学生,更应该发扬中华民族诚信、自律的优良传统,提高版权保护意识,不下载、不传播那些侵权作品,形成自觉抵制盗版,尊重知识,尊重版权的良好风尚。
正版产品将力争获得价格优势
中国政法大学宋琴同学提出,现在正版产品非常贵,常常超出大学生承受能力,正版产品价格能否降到与盗版同样水平?
柳斌杰局长表示,国家版权部门很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他举例说:“2006年上半年国内开始出现压缩DVD,一张盘上刻录8部电影,而卖的价钱却是一张盘的价格,这肯定属于侵权盗版产品。当时我到广东调研,广东当地的业界人士反应,这种光盘可能使整个行业全军覆没。这个问题怎么看?我认为有二方面:一方面,盗版的价格远远低于正版,那是因为盗版制品是正版产品的直接复制,成本非常低。根据我们的调查,盗版制品支出的材料费和加工费大约只占正版产品生产成本的25%,正版产品要投入,要创作,这些成本盗版制品全没有。再加上盗版是一个非法的地下行为,没有任何税费,这两部分使它的价格就有了很大的优势,所以这是一种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国内正版产品生产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加强管理,优化组合,尽量降低生产、运营成本,使正版的价格降下来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当盗版的利润不再那么丰厚的时候,我想盗版商也不愿再生产,而消费者也不会去买盗版产品。政府正在引导正版产品生产企业向这个方面努力,不仅在产品上占有优势,而且在价格上也要有优势,争取能够为读者提供更多物美价廉的知识产品。
版权保护是构建创新型国家的保障
部分人认为,我国大力推行版权保护,主要是保护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权益,打击侵权盗版会阻碍我国民族产业。
对此,柳斌杰表示,这种认识在社会上有相当的代表性,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现阶段提出的目标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国家主要表现在三个重要方面:人民群众的创造力能够充分得到发挥;全民创造意识能够大幅提高;国家的自主知识产权要占主导地位。“大家可以想一想,我们要做到这三点,哪一样不需要保护知识产权?没有知识产权保护谁愿意去创造?”柳斌杰说,大家会逐渐认识到,一个没有完整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国家,不会成为一个创新型国家。只有加快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成为以自主知识产权为主的国家,中国才不会在许多知识产权方面受制于人,这就是我们今天版权保护的目标。
参加这次活动的有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多所高校的老师和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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