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近日,河南省版权局受理了曲作者郭复善关于《编花篮》著作权的登记申请。河南省版权局经过核实,明确了音乐作品《编花篮》的权利归属人,从而结束了长达半世纪《编花篮》为“民歌”的误传。
经核查,申请作品《编花篮》于1959年在刊物《歌曲》以晓轩名义发表,由组织部门出具的材料证明曲作者晓轩系郭复善的笔名,郭复善也出具了作品《编花篮》的创作手稿等相关证明资料。由此,河南省版权局在认真核实原始资料的基础上,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免费为作品《编花篮》的曲作者郭复善办理了《著作权登记证书》。
长期以来,被当做河南民歌代表性曲目的《编花篮》,在不同场所通过各种渠道无数次被人演绎,但作品一直被误传为民间曲调在社会上广为传唱和使用,曲作者郭复善曾多次与使用单位交涉,均未得到合理的答复。特别是看到自己的作品被别人肆意恶搞时,郭复善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经河南省版权局明确《编花篮》的权属之后,出版单位立即表示在新版《音乐》教材等出版物上更正署名,郭复善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了有效保障。《大河报》对此也做了长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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