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版权局向商家颁发奥运歌曲使用许可

    深圳正在以实际行动向世界展示:中国的版权保护工作已经做好了迎接北京奥运会的准备。7月17日下午,“奥运歌曲推广及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在深圳启动,其目的是推动深圳的商业机构合法使用奥运歌曲和其他音乐作品。
据悉,为保护国内外音乐界人士创作的奥运歌曲著作权,北京奥组委已授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在中国境内以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方式统一管理奥运歌曲的著作权。深圳开展“奥运歌曲推广及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就是将这项版权保护工作落实到实处的具体体现。在该项行动的启动仪式上,深圳市版权局局长徐友军强调:“此次专项行动将面对社会各行业、企业宣传奥运歌曲及版权保护,不仅要使奥运歌曲在全市合法、广泛传播,而且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树立全民版权保护意识,倡导‘尊重创作、尊重版权’的理念。”他表示,“我们要让全世界的朋友看到,中国版权保护事业的发展同世界是完全接轨的,中国的版权保护工作已经完全做好了迎接北京奥运会的准备。”
前来参加专项行动启动仪式的音著协总干事屈景明介绍说,此次奥组委与音著协的合作是基于法律规定以及协会完全与国际接轨的运作模式、完整的管理体系和专业化的操作。音著协已于近日在协会网站( www.mcsc.com.cn )上发布了《关于做好2008年奥运会奥运歌曲传播和著作权服务工作的公告》,并在全国20几个城市专门设立了奥运歌曲著作权管理中心,为以商业目的使用奥运歌曲的单位提供便捷的著作权服务,凡在商业场所使用奥运歌曲的单位均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与音著协总部以及音著协设在各地的管理中心联系。
目前,深圳已有20多家酒店、商场获得了音著协提供的包括奥运歌曲在内的5000多首歌曲的使用权。在专项行动的启动仪式上,深圳市版权局和音著协为首批12家获得授权的深圳商家颁发了“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证”。 (魏晓薇)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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