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青岛市法院系统近日判决了两起侵权盗版案件。董明艳、胡敦启、钟洁良、崔涛、洪良如等5人被判处3年至6个月有期徒刑.
2007年初起,董明艳(女)、胡敦启在即墨市小商品城厂家直销区72号店铺、87号健民 体育用品店内贩卖盗版光盘、录音带、图书牟利。2007年8月31日,该二人又租下74号店铺的二楼、三楼当仓库存放盗版光盘、录音带和图书。2007年8、9月间,胡敦启多次以VCD每盘1元、DVD每盘2元的价格向即墨市店集镇元良钟表店的刘某出售盗版光盘700多盘、书籍100余册。2008年1月7日,刘某经营的钟表店被查获,执法人员当场收缴涉嫌盗版光盘523盘。经鉴定,523盘光盘均为非法音像制品。
2007年12月14日,即墨警方会同青岛市文化稽查工作人员,在即墨市小商品城厂家直销区87号健民体育用品店内查扣涉嫌盗版光盘4600盘;在厂家直销区74号店铺的二楼、三楼仓库内和厂家直销区96号店铺门口查扣涉嫌盗版图书1282册、盗版光盘1504盘、盗版录音带970盘、淫秽光盘967张;在位于和平四区的董明艳家中及地下室内查扣涉嫌盗版光盘1673盘、录音带280盘;经鉴定,其中8277盘音像制品为非法音像制品,948盘光盘为淫秽制品,1282册出版物均为非法出版物。2008年6月17日,即墨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董明艳、胡敦启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钟洁良自2008年3月以来以牟利为目的,从广州购进大量盗版、淫秽光盘,在青岛市市北区长春路2号院内7号楼3单元地下101室存放并贩卖给崔涛等人。崔涛将从钟洁良处购得的500余盘盗版光盘及从别处购得的数百盘盗版光盘,在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21号甲爱书人加盟店内非法倒卖。洪良如将从崔涛处购得的30余盘盗版光盘及从别处购得的数百盘盗版光盘,在青岛市市北区潍县路57号顶峰视听音像店内非法倒卖。
2008年3月16日,钟洁良被抓获,执法人员当场收缴涉嫌盗版光盘15052盘、淫秽光盘546盘。2008年3月28日,崔涛、洪良如分别被抓获,执法人员分别收缴涉嫌盗版光盘807盘、804盘。经青岛市文化局鉴定,扣押的15052盘、807盘、804盘音像制品均为非法音像制品;经青岛市公安局鉴定,扣押的546盘光盘为淫秽制品。
2008年7月9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钟洁良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崔涛、洪良如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赵世龙)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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