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有人申领版权

         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全国首例知识产权申请无主财产案,因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日前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终结。
         2007年8月22日,群众出版社作为申请人,申请法院认定溥仪所著《我的前半生》一书为无主财产。西城法院受理申请后,依法进行了审查核实
。2007年9月25日,依照特别程序规定,对上述财产在《人民法院报》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写明,自公告之日起1年内如果无人认领,该院将依法判决。
        2008年8月22日,金某到该院申请认领《我的前半生》版权。法律规定,在财产认领公告期内,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同时,本案特别程序依法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西城法院对于本案裁定终结审理。
                 (大任)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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