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加快卡拉OK经营场所正版化进程

近日,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经营者协会和黑龙江省版权局、文化厅及黑龙江天合世纪文化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文化厅召开“落实阳光工程、推动版权保护”工作会议。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经营者协会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指定卡拉OK版权地方运营服务商黑龙江天合世纪文化有限公司表示,希望借此会议精神,倡议大家一起来支持阳光工程、构建卡拉OK经营场所文明环境、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促进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和卡拉OK场所健康发展。
黑龙江省版权局领导在会上表示,今后黑龙江省版权局将继续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依据国家版权局的相关精神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创建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指导下,履行应尽的职责和职能,对卡拉OK经营场所遵守版权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不断促进黑龙江省卡拉OK经营行业健康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对于不配合工作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纳版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必须将曲库里涉嫌侵权的曲目全部删除。对既不依法缴纳版权费又继续侵权的卡拉OK经营者,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将依法向版权管理部门投诉,要求行政查处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对非法复制歌曲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并追究全部侵权使用歌曲的赔偿责任。
据了解,黑龙江省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2008年1号公告”执行,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终端数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8.4元/终端/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采用精确计次和抽样计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在充分尊重权利人且考虑到卡拉0K行业生存状况的基础上,权衡双方利益,达到共赢的局面。另外,对于支持卡拉OK版权缴费工作的,并首先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的卡拉0K经营者将给予一定的优惠。
会上,黑龙江文化市场经营者协会负责人宣读了“落实阳光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倡议书,倡议KTV经营者响应政府有关部门的号召,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坚持阳光经营,实行阳光服务,促进卡拉OK行业有序繁荣,推动卡拉OK版权保护。认真履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社会责任,营造和谐、友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增强整个卡拉OK经营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切实推进卡拉OK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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