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局善意提醒微软:反盗版应考虑更恰当方式


   
    本网讯  10月27日上午,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2008国际版权论坛举办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就微软“黑屏事件”作出公开表态:理解并支持各类权利人及权利人机构的正当维权行为,但同时也表示“黑屏”做法是否得当有待商榷,建议微软在定价时要考虑到中国的国情
和用户的承受能力。

针对微软在10月21日正式启动的“反盗版验证”即“黑屏事件”,阎晓宏表示,站在权利人维护自己权利的角度,国家版权局对包括微软在内的各类权利人或权利人组织的正当维权行动表示理解与支持,但他同时指出,在维权过程中也要注意方式,“黑屏”这一做法是否合理有待商榷。

阎晓宏指出,根据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权利人有权附加技术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于故意避开或破坏技术保护措施以及故意删除或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权利人可以维护自身的权益,但“防卫不能过当”,应该注意方式方法。

阎晓宏表示,国家版权局十分关注“黑屏事件”以及行业专家、产业界和社会公众对此事的态度。对于微软的全球统一定价策略,应当考虑到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经济水平差异,要考虑到用户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消费者的现实承受能力。

针对“目前的金融危机是否会对我国版权相关企业产生影响”这一问题,阎晓宏说,金融危机的确对我国沿海地区部分加工企业产生了负面影响,由此看来,仅仅靠加工“贴牌”产品、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是脆弱的,企业的长足发展应当依靠对知识产权的开发与运用。另外,对于刚刚成立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阎晓宏认为,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是国际通行的绿色通道。文字著作权协会的成立对于推进版权保护和使用是一件大事、好事,对文字作品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作者难以单独行使或控制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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