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以拒缴版权使用费为由,在北京多家法院起诉200多家KTV歌厅,这是音集协首次大规模诉讼,也是国内最大一宗卡拉OK版权费集体民事诉讼案。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29日开庭审理上述集体民事诉讼案的第一起案件。东方鑫地(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娱京红歌厅、北京东方金柜娱乐有限公司的3家KTV被控提供点唱歌曲却未缴纳著作权使用费,音集协向每家KTV索赔20万元。这是音集协成立以来第一次代表音像制作单位向KTV经营者主张音乐电视作品版权的案件,其在北京各法院均起诉了不同数量的KTV经营者,目的是通过这种方式促使KTV经营者主动支付音像制品版权费用。
法庭上,一家歌厅的代理律师当庭提出质疑,认为音集协今年5月才拿到法人执照,却要收去年的版权费用,这让人觉得不可理解。音集协在起诉中则认为,音集协以信托方式获得《月亮之上》等50余个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出租权、广播权、复制权等权利,3家被告作为KTV行业经营者,经营方式就是依靠向公众提供音像作品的娱乐来吸引消费者,从而获取利益,因此,向音集协付费是其法定义务。国家版权局早在2006年即公告告知其向权利人支付费用,音集协也发函敦促KTV付费,但这3家KTV一直置之不理。
目前,上述案件仍在审理中。
(李京华)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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