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2008年学术年会举行

本网讯 2008年11月6-7日,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2008年会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法律及行政机关的专家学者与领导100多人到会,围绕“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相关问题探讨”这一主题展开了积极而热烈的讨论。
        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下,这次会议引起知识产权界的广泛而深入的关注,共收到论文近60篇,内容涉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分析与评论、战略的实施、各部门法的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司法审判、行政执法、人才培养与教学、传统知识保护等。大家普遍认为,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刚刚出台,因此,切实贯彻、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应该成为我国未来一段时间内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与核心。
       与会者提出,应该站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高度看待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意义,为此,要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宣传,真正让社会各界、尤其是我国各级领导和产业部门切实重视知识产权在其工作中的重要性,进而形成全社会、各行业尊重创新、鼓励创新并利用创新的社会氛围。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各项法律的完善与执行。为此,与会者就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以及商标法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建议。目前,我国专利法正在经历第四次修改,修改草案正在立法机关接受讨论。专家们指出,为了这次专利法的修改,广大的专家学者、相关行政部门以及司法机关曾经进行了长期而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很多适合专利保护实践需要的修改建议,比如专利的无效程序、审判程序以及职务创造等,希望立法机关能够充分考虑这些修改意见,希望我国未来通过的新专利法能够切实满足实践工作的需要。
        地方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也是本次会议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与会者介绍了北京、上海等地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情况,并充分讨论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及有关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证券化等问题,显示了知识产权研究对于基层工作和产业实践的深入关注。
        关于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保护,也是这次会议讨论的专题之一。与会代表一方面从制度设计方面为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保护提出了建议;同时,学者们也指出,是否保护民间文艺,尤其是,是否以现有版权制度为基础、专门设计一种超越版权的民间文艺保护模式,值得认真思考。民间文艺的保护立法离不开两个重要的基础前提:民间文艺的自发性特点和民间文艺的保护目标即维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民间文艺来自传统,并一直在自发的状态下自由传播,切忌因版权或其他私权保护阻碍了民间文艺的传播与发展。(唐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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