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软件侵权案宣判

2008年12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全球最大软件侵权造假集团的11位主要犯罪人做出宣判,其刑期从1年6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该案件的审判,标志着全球协作打击侵权盗版高潮的来临,这是迄今为止中国针对此类知识产权犯罪所处的最高刑罚。

据介绍,在中国公安机关和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共同努力下,活动于广东省的这一犯罪团伙2007年7月终于被缉拿归案。微软及其数百家客户和合作伙伴为协助侦破此案提供了相关信息。据悉,来自同一犯罪集团的这11名被告,多年来制作并销售侵权的微软软件,总价值超过20亿美元。这些侵权软件销售到全球五大洲的36个国家,涉及至少11种语言,侵权版本覆盖了19种微软最为广泛应用的产品。

业内认为,此案的审理体现了中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坚定决心,作为中国软件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中美合作第一案,此案件的宣判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进程中意义重大。目前,软件盗版与假冒已逐步形成全球性的复杂贸易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也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需要业界共同努力。

据2008年BSA和IDC全球软件盗版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07年,由于盗版和假冒造成的全球经济损失就高达500亿美元;同一年的另一项调查显示,从2008年到2011年,全球范围内盗版率如果降低10%,将会增多60万个就业机会、240亿美元税收和1410多亿美元的经济增长。

微软全球副总法律顾问、大中华区副总裁刘凤鸣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软件盗版妨碍本地经济发展并产生负面影响,抑制创新热情、剥夺合法分销渠道商的业务机会、给客户及业务发展带来了风险。知识产权执法对于培育一个创新和公平竞争的环境尤为重要。”

针对此案,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委员会主席、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赵秉志表示:“事实上,今天软件侵权已经成为一项全球性的、跨国的违法行为,犯罪分子可能身在全球不同区域,并且可能说着不同的语言,但他们却在同时侵害着全世界的客户与合作伙伴的利益。对该案件的判决也表明了中国在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来源于:中国经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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