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晓宏:版权宣传从大学生做起

         3月10日,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接受第16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组委会专题采访时表示,作为大学生电影节环节之一的“大学生电影节短片大赛”,对在大学生中推广维护版权意识起到了积极功效。他认为,大学生对版权概念、维护版权意识等方面的理解应更为宽泛,从根源上树立牢固的维权意识。此外,他还希望大学生电影节以后多考虑获奖作品的推广使用,以便让更多的人看到优秀短片。

现在要宣传版权的价值

    阎晓宏说:“我非常赞赏大学生短片大赛,在大学生电影节中设置短片大赛环节,让大学生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接受者,而是参与到其中,在活动过程中加深对电影的理解,对拍电影产生兴趣,进而成为未来的电影人。我希望今年的短片大赛能出现更好、更深刻的作品。”    

阎晓宏表示,“现在比较强调保护版权的一面,拍的短片都是从打击盗版的角度出发。版权在中国的历史比较短,大学生对此不是非常了解,应该让他们了解版权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这很有意义,版权制度怎么产生的,产生发展的意义及给社会带来了什么变化。我总结了两点:首先是版权制度激发了创作。版权制度的产生没有扼杀文化,反倒促进了文化更快更好地发展,因适应文化的发展,才产生了版权制度;其次我们感觉到现在要宣传版权的价值,从价值出发使我们了解到这是一件有价值的事情,很多人愿意做,这就是创造,一件有价值的作品,就会被广泛使用;使用还有保护和管理的问题”。

不能以生活困难为借口选择盗版

阎晓宏认为,保护版权的工作要立足实际,这几年的北京大学生电影节短片大赛很有意义,尤其是面向全国大学生征片的反盗版竞赛单元。他表示:“在大学生对版权缺乏深入了解的情况下,应该让大学生多了解中国版权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他希望大学生短片大赛加强大学生对中国版权史的认识。”

“明知是盗来的,要不要买。大学生是文化建设的主力,受教育阶段是投入阶段,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多看书多看电影多听音乐,这三多,要建立在维权意识上。我们生活中离不开文化,文化是先有了作品才有了附加值。出版社没有书稿,有什么文化都是建立在对别人作品加工的基础上。文化产业怎么发展,脱离了优秀作品行不行,优秀作品需不需要社会的理解和同情。这是我们需要做的事情。现在大学生也不理解,大学生生活不富裕,但我始终认为,现在是教育投入的过程,工作以后是产出阶段,也有相当一部分人会投入到创作队伍中,不能只看眼前利益。文化怎么能普及传播,盗版不利于传播,反而会扼杀优秀文化。”阎晓宏特别强调。

版权保护需要社会公众的支持

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起步晚,清朝末年,我国曾有一部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诞生但没有执行。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社会和文化发展迅速,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近几年文化产业在国内GDP的比重不断增长,且仍存在着巨大的增长空间。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创新性国家的发展非常重要。

阎晓宏透露:保护知识产权,目前最难做的事情是,如何在执行中得到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公众历来重视有形资产,但缺乏对无形资产根深蒂固的认识。“应当把盗版也当做假冒伪劣产品来看,人们买到假药、假酒、假的食品会非常气愤。而一旦换成盗版产品反应则没有那么强烈。”阎晓宏如是说,把知识产权、版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和人身权这一观念引入社会推广,既是对创作者的尊重和激励,推动社会发展,满足社会需求,最终也能使老百姓受益。国家机关如何在执法过程中得到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国家最需要下功夫研究的问题。  
                        来源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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