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在京签署版权协作合作意向书

     本网讯 2009年9月3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在京签署了版权协作合作意向书,此协议将成为中韩两国最大的版权公共服务机构未来开展合作的重要基础。<?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2006年4月,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韩国著作权委员会签订了版权合作意向书,之后又共同发起签订了《促进中韩版权贸易与保护合作机制建立倡议书》。在此基础上,两家机构保持着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连续成功承办了四届由两国政府著作权管理部门主办的“中韩著作权研讨会”活动,并共同推进了多项卓有成效的业务合作。

       2009年,韩国著作权法进行了最新修订,原负责韩国软件著作权业务的韩国软件保护委员会并入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在这样的背景下,为应对数字网络技术给传统版权制度带来的挑战,以及近几年来中韩两国版权交流与合作出现的新问题、新变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共同完成了对两家机构版权合作协作意向书的修订工作,并在京举办新协议的签署仪式。

      据了解,新签署的中韩版权协作合作意向书约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卡通、网络游戏、软件等领域的版权合作,并建立在作品登记、纠纷调解方面的新工作机制。协议签署后,两家机构将依据协议规范,为中韩两国版权界提供更为全面、高效的版权服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段桂鉴,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委员长李普京分别代表两家机构在版权协作合作意向书上签字,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等领导出席和见证了签约仪式。
         (马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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