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带着尚未平静的欢庆北京奥运会圆满成功和人民共和国六十年成就辉煌的喜悦心情,我们从祖国各地、从与版权有关的国家机关、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学术研究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和版权产业部门,来到2009年中国版权年会会场,我代表中国版权协会向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仁和各位同学再次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欢迎你们来参加第二届中国版权年会,一起探讨我们共同关心和感兴趣的版权问题;感谢你们前来为获得2009年中国版权风云人物和最具影响力企业光荣称号的个人和企业、第二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比赛的获奖者表示祝贺;感谢你们对中国版权协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作为年会的第一个发言者,我就推动版权产业的繁荣发展讲一点意见,盼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去年6月,国务院颁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战略纲要》在其序言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科学技术和文化创作取得长足进步,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知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我国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大力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资源环境约束,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战略纲要》对版权方面规定了四项任务:
(一)扶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支持具有鲜明民族特色、时代特点作品的创作,扶持难以参与市场竞争的优秀文化作品的创作。
(二)完善制度,促进版权市场化。进一步完善版权质押、作品登记和转让合同备案等制度,拓展版权利用方式,降低版权交易成本和风险。充分发挥版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业协会、代理机构等中介组织在版权市场化中的作用。
(三)有效应对互联网等新技术发展对版权保护的挑战。妥善处理保护版权与保障信息传播的关系,既要依法保护版权,又要促进信息传播。
(四)依法处置盗版行为,加大盗版行为处罚力度。重点打击大规模制售、传播盗版产品的行为,遏制盗版现象。
今年9月22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9月26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了这个《振兴规划》。《振兴规划》指出:“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文化产业和版权产业的范围基本相同,从本质上讲,这个产业主要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供产品与服务。为了有效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加强文化产业、版权产业的规范管理,促进文化产业、版权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除了要加大政府投入和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深化体制改革、大力培养人才、加强国际合作外,更为重要的是完善版权法律体系,使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者和传播者的自信心得到及时的鼓励,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劳动成果得到应有的尊重,正当权益得到有力的保护,确保作品的创作者、传播者和人民群众三者的利益在信息传播技术不断创新的环境下能基本保持平衡。因此,我认为,修改现行著作权法的问题应当提到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上了。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著作权法,即通常所讲的版权法,是在计划经济时代(1990年9月)制定颁布的,当国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候,立法机关于2001年10月对它进行了修订。应当说,第一次修订虽然艰辛,但成果喜人。它的成功修订与实施,对激励中华民族的创新意识、发展我国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我们又不能不看到2001年的修改,考虑加入世贸组织的紧迫性较多,著作权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许多实际问题仍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根据国内、国际形势的发展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要求,有必要对著作权法作进一步修订。关于修改的具体内容,我以为以下十一个问题似应予以考虑:(一)废除《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二)简化著作权法第四条(撤除第一款、保留第二款); (三)分解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四)确立作品自愿登记制度;(五)建立版权纠纷调解与仲裁机构;(六)建立版权代理人资格认证制度;(七) 制定“工业版权条例”;(八)尽快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九)延长摄影作品的保护期限;(十)增加表演者和音像制品制作者对其制品的广播和公开表演的获酬权;(十一)完善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有关的规定。修改现行著作权法还有其他需要考虑的问题,因为时间关系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除了向立法机关提建议外,我还想趁此机会向版权产业、文化产业界的朋友们提一点建议,建议大家在现行法律的规范下,拓宽思路,认真探索传统版权产业与新兴版权产业,特别互联网产业之间合作共赢的路径,为激发全民族的文化创造活力,推动版权产业、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为广大公众自由参加文化活动、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文为作者在2009年中国版权年会上的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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