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10月29日上午,辽宁省首起KTV版权侵权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旗下会员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沈阳快乐迪新概念歌厅、音乐虫KTV诉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44万元。
12月28日,记者了解到,辽宁首宗KTV版权侵权案已经有结果了,作为被告的沈阳“同一首歌”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被要求立即停止放映涉案14部KTV音乐电视作品,并向原告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语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2204元。
来源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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