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山东省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大力开展版权保护宣传和作品登记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使广大著作权人的版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作品自愿登记数量大幅增加。继2008年作品登记数量突破1000件以后,2009年该省作品登记数量再创新高,共登记作品1501件,是2007年的2倍多。
为提高权利人的版权保护意识,山东省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各项措施促进作品自愿登记工作。一是开展版权保护月等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版权登记意识。济南市于2009年4月在全市开展黑陶作品版权保护月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黑陶作品自愿登记者,给予优惠登记。通过开展黑陶作品版权保护工作,提高广大著作权人的版权保护意识。当前,作品登记已经成为很多企业的一种习惯,在创作出新的作品以后,首先将作品进行登记,为日后维权取得证据。比如倍受关注的济南泉标案,就是因为著作权转让以后,受让人及时进行了作品登记,从而取得了维权的有力证据。二是以版权登记工作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青岛、潍坊、淄博市版权局积极开展版权公共服务,大力宣传作品登记工作的意义,以地毯、纺织、陶瓷等与版权相关的行业为突破口,作品登记数量连续几年名列前茅。捷成地毯(青岛)有限公司、潍坊米尔加家纺有限公司等企业每年都登记作品数百件。很多企业表示,作品自愿登记与其他作品保护形式相比,具有登记快捷、手续简便、费用低等优点,有利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及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简化作品登记程序,方便权利人。为方便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办理作品登记,简化作品登记程序,山东省版权局于2009年4月印发了关于作品登记工作的管理办法,将作品登记工作下放给有条件承办作品自愿登记工作的市局。目前青岛、日照两市已开始办理作品登记工作。其中青岛市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共办理作品登记433件。
(王兴凤)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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