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原创作品可免费进行版权保护登记


8月30日下午,新疆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主持召开了自治区作品登记座谈会,记者了解到,今后新疆原创作品都可免费进行的版权保护登记,这将有利于著作权人更好地保护作品版权。
据了解,可登记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重点是新疆民族工艺美术作品、旅游工艺品、玉石雕刻、陶土艺术作品等)、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据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统计,自1995年新疆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工作以来,年作品登记量从个位数已逐步增长到300多件,登记作品的种类也从文字作品拓展到美术、音乐、工艺品、策划方案等方面。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版权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作品登记工作既是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更是著作权人确定权利归属,维护自身权益的“绿色通道”,如果不及时登记版权,一旦作品被盗用,举证将非常困难。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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