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 9月11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互致函电,通报双方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确认《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于9月12日生效。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6月29日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重庆签署《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旨在本着平等互惠原则,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两岸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协商解决相关问题,提升两岸知识产权的创新、应用、管理及保护。
《协议》明确了海峡两岸在保护品种、审查合作、业界合作、认证服务、协处机制、业务交流等方面将开展的相应工作。其中,在认证服务方面,双方同意为促进两岸著作权贸易,建立著作权认证合作机制,当一方音像(影音)制品于他方出版时,得由一方指定之相关协会或团体办理著作权认证,并就建立图书、软件等其他作品、制品认证制度交换意见。在业务交流方面,双方将推动业务主管部门人员进行工作会晤、考察参访、经验和技术交流、举办研讨会等,促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交流与合作等。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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