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11月30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副署长阎晓宏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我国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并表示国家版权局将按照通知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好重点工作。
2006年3月30日,原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版权局会同原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必须提供必要的购买软件的配套资金,从源头上确保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
阎晓宏说,根据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有效巩固了已取得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并根据需求不断加大正版软件的采购数量。2007年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加大了正版软件采购力度。截至2009年底,用于采购通用正版软件的总金额达到7.94亿元,采购批次6825次,2007年至2009年采购金额分别为1.26亿元、3.13亿元、3.55亿元,采购规模逐年递增,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成果进一步巩固。
(记者 李靖)来源: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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