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起诉快车网侵权案开庭

 

临近春晚,一起有关春晚的诉讼12月16日开庭,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央视国际起诉快车网擅自提供2009年春晚下载服务、侵犯著作权案,索赔105万。
央视国际起诉快车网侵权 要求索赔105万
央视国际提出2009年5月14号时,他们发现,快车网在官方网站上利用他们的快车Flash get软件通过信息网络向用户提供中央电视台2009年春节联欢晚会的下载服务,整台春晚下载只需要3、4分钟的时间。
经过原告确认,中央电视台授权原告有权通过信息网络向公共传播广播提供涉案的节目,并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行使或部分行使这种权利,而被告从来没有获得过这种许可,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且社会的危害性极大,提出索赔105万,并且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快车网称105万索赔金额不合理
对于105万的索赔额被告认为数额不具有合理性,而且强调,快车网提供的是春晚节目的链接,不是存储服务。而且从始至终没有收到过原告的相关权利告知函件。在涉案作品中,被告没有植入也不可能植入广告,所以没有盈利性质。
对原告索赔额不能认可,被告强调,春晚是汇编作品,对被汇编作品的权利人享有著作权,中央电视台不能因为对这些节目进行了编排、直播、设置,就理所应当的认为自己享有全部的著作权。
如果中央电视台将春晚这个系列节目授权给央视国际,应该先取得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被告认为这个授权不合法。原告在辩论中强调,春晚是符合中央电视台独立创作的电视作品,类似于电影设置方法的性质,具有独创性不是简单的汇编作品,所以主张自己具有独立的创作权,法庭辩论还在进行当中。

(来源:中国广播网 孙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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