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披露,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对著作权保护带来较大冲击,目前,通过网络实施侵权已成为主要侵权行为模式。2010年,天津法院受理的347件著作权纠纷中,网络著作权纠纷占80%以上。 来源: 法制日报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