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称
江苏南京“5·26”销售盗版和淫秽光盘案
深圳“1·26”批销盗版淫秽光盘案
河南新乡“9·14”非法印刷盗版图书案
四川成都“8·19”批销淫秽盗版光盘案
河南新乡“9·03”非法印刷盗版图书案
上海盛大网络《冒险岛》游戏“外挂”侵权案
河南开封天晴数码网络游戏“外挂”案
安徽滁州“骑士音乐网”侵犯著作权案
湖南常德罗颖、孙斌等和吴飞等私服侵权盗版案
河北廊坊“9·20”批销盗版图书案
北京新天地娱动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北京碟中碟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江苏淮安中国宽频网侵权盗版案
江苏徐州万松网文字作品侵权案
河北辛集“11·16”制售盗版教辅图书案
成都“10·19”批销盗版光盘案
山西太原“10·19”运储盗版和淫秽光盘案
江西南昌“9·01”侵犯著作权案
四川成都平价工程软件网侵权案
江苏镇江9CAX网站非法提供软件案
郑州杜新贵通过网络销售盗版图书案
浙江杭州世纪联线公司侵权案
江苏无锡鞠文明等侵犯著作权案
山东泰安非法印刷、销售《语文报》案
天津何震宇销售盗版光盘案
四川天籁村音乐网音乐作品侵权案
北京悠视网侵犯著作权案
北京“一听音乐网”侵犯著作权案
案情简介
2010年5月26日,南京市文广新局会同相关单位抓获贩卖盗版音像制品的游商李某、谢某,查获盗版光盘1.1万张、淫秽光盘419张。
2010年1月26日,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局执法人员查获淫秽光碟1200张,盗版光碟20420张。
2010年9月14日,新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打掉一个从事盗版图书的地下印刷厂,当场查缴盗版图书胶片6000余张。经查,该厂从2007年起印刷盗版图书共计1300万册,码洋高达几亿元。
2009年8月19日,四川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捣毁了批销非法音像制品地下窝点6个,查获非法音像制品51万余张(其中淫秽色情光盘4000余张)。
2010年9月3日,河南省查获盗印多家出版单位的图书7600余册及大量已印制好的书刊散页,均为非法印刷的盗版教材教辅。
2010年9月,上海市公安机关,一举捣毁了涉嫌利用互联网发布、销售《冒险岛》游戏外挂的犯罪团伙,并将犯罪团伙主要成员悉数抓获。
福建省三明市张某,对福建天晴公司的网络游戏进行技术升级并外挂赢利,由开封市通许县马某提供客服,涉案人员共获利80余万元。
“骑士音乐网”未经授权,擅自提供侵权音乐作品下载和试听服务。检察机关经调查认定,该网站利用互联网非法传播录音制品1743首,违法所得达100余万元。
2010年7月,湖南澧县公安局经查,湖南常德孙斌、罗颖等人私自架设服务器运行《传奇》网络游戏非法获利。
吴飞、罗杰因私自架设服务器运行《传奇》网络游戏,被权利人举报。
2010年9月20日,河北省廊坊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当地公安,在犯罪嫌疑人郑连海的仓库内查获盗版图书7万余册。
涉案公司自2005年以来,先后通过伪造授权许可文件等方式,擅自复制、发行《六人行》等9种电影作品共计18000余套。
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成立专案组,查明犯罪嫌疑人以北京碟中碟公司等名义非法出版音像制品10万余张。
该网站非法上传电影1万余部,该案涉及全国40多个地市,涉案服务器近400台,涉案金额高达1.5亿元。
“万松中文网”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上大肆复制、登载、传播盛大文学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非法获取利润。
2010年11月16日,河北“扫黄打非”部门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在王某某的三个仓库查获盗版教辅图书约300万册,涉案码洋3000余万元。
2010年10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会同市广电和新闻出版局捣毁一个特大批销盗版光盘窝点,现场抓获涉案人员3名。
2010年10月19日至31日,山西省“扫黄打非”等执法部门在联合检查中收缴各类非法音像制品15万余张,其中淫秽光盘25030张。
2010年9月1日,江西省版权局及南昌市公安局在检查南昌市太平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时,查获盗版《太平洋美语》1.5万余册。
该侵权网站大肆销售盗版软件累计销售量达到200余套,获利近20万元。
公安机关查明,自200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韦盛宝通过www.9cax.com网站,复制他人软件和图书供会员付费下载。
涉嫌侵权人杜新贵通过淘宝网等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大量盗版出版物,执法部门现场查缴近20000册。
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向国家版权局投诉称,该公司擅自向网吧提供未经授权的影片牟利涉嫌侵权。经调查,该公司以每年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价格售卖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
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利用在某公司任职期间窃取的软件源程序,共同仿冒产品对外销售,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2004年11月至2010年11月期间,山东泰安市岱岳区鲁泉印刷厂法定代表人王道之伙同无业人员王海峰、聊城市吴庙小学教师韩志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未经《语文报》报社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印刷盗版《语文报》共计176.74万份。
法院经查认定,何震宇、刘冰犯侵犯著作权罪,销售大量盗版音像制品、非法音像制品、非法电子出版物。
2010年9月,国际唱片业协会投诉称,龚节毅开办的网站传播大量侵犯其会员著作权的音乐作品,非法所得数量巨大。
经查明,时越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190部。
易听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至10月22日,未经许可,向公众传播他人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音乐作品495首。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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