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6月29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乐路轻工批发市场门前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被告人孟宪军侵犯著作权、贩卖淫秽物品牟利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孟宪军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5万元人民币。据悉,这是陕西省“扫黄打非”部门成功侦破的一起贩卖侵权盗版及淫秽光盘刑事案件,也是陕西省今年宣判的首例侵权盗版刑事案件。针对侵权盗版犯罪分子举行公开宣判大会的形式也是近年来少见的。
(邹韧)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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