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林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新峰侵犯著作权案,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张新峰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涉案图书中的非法出版物,依法予以没收。 (记者傅伟) 来源:正义网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