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院公开宣判两起侵犯著作权犯罪案

日前,连云港中院对被告人于某和被告人于某某私自架设传奇网络游戏私服牟利,涉嫌犯侵犯著作权罪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90000元,违法所得85882.56元予以追缴,被告人于某某犯侵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0元,违法所得33640.94元予以追缴。

据了解,自国务院去年10月起在全国部署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市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权行为,加大赔偿制裁力度,有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先后判决非法经营传奇网络游戏侵犯他人著作权犯罪共3案5人。

(记者 董荟)来源:连云港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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