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销售淫秽音像制品案进行了判决。法院判决被告人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管制2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5月穆棱市文管办执法人员在整治和排查乡镇音像市场时了解到,在穆棱镇中联广场二楼有一贩卖非法音像制品的窝点,执法人员通过侧面调查、蹲点守候,摸清了违法犯罪事实后,立即向穆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导汇报。该局领导对此非常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部署联合执法行动方案。5月19日上午,在穆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导指挥下,会同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一举抓获了正在交易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当场查获音像制品300张(盒),其中,淫秽音像制品125张,非法音像制品175张。经审问,犯罪嫌疑人高某在其经营的两个月中,共出售淫秽色情音像制品300余张。公安机关侦办完毕后,移交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6月20日,穆棱市人民检察院向穆棱市人民法院提出公诉,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6月24日,牡丹江穆棱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作出上述判决。
日前,针对这起贩卖淫秽物品案,黑龙江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进行了认真的总结,认为此案对全省“扫黄打非”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总结起来有3点:首先,领导高度重视。穆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导在听取执法人员工作情况汇报后,第一时间成立了案件专案组,研究联合执法行动安排,并亲临一线指挥,为案件破获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其次,充分发挥“扫黄打非”部门的协调作用。从破获案件到审结仅仅1个月零几天的时间,说明在初始各个工作环节上做得细致,掌握情况准确,底数清、情况明。在案件侦破、起诉、审判过程中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发挥了基层“扫黄打非”部门的协调作用,工作到位,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审结,使违法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处。再次,“扫黄打非”工作在基层发挥了重要作用。穆棱市在整治乡镇出版物市场过程中发现并破获的这起案件,是落实全国、全省扩大“扫黄打非”覆盖面,将“扫黄打非”延伸至乡镇、村屯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基层“扫黄打非”工作成果的再现。
(黑龙江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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