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因百花文艺出版社擅自出版、沁灵轩书店擅自销售我国已故著名评书大师连阔如的作品《江湖丛谈》,连阔如的女儿连丽如认为上述二者的行为侵犯了其依法对作品《江湖丛谈》所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以及获得报酬权,要求法院判令百花文艺出版社和沁灵轩书店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连丽如诉称,其父连阔如是我国著名评书大师,20世纪30年代,连阔如以“云游客”为笔名在北平《时言报》上发表长篇连载作品《江湖丛谈》,广受好评。连阔如1971年去世后,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江湖丛谈》一书的著作权仍处于保护期内,并且该作品的著作权财产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至她。而百花文艺出版社自1996年1月起,未经她许可,擅自出版发行了《江湖丛谈》一书,且未向她支付报酬。2010年10月14日,她在沁灵轩书店买到了该书。此后她多次和百花文艺出版社交涉,希望协商解决纠纷,但百花文艺出版社没有给予回复。连丽如认为,百花文艺出版社和沁灵轩书店的上述行为已经侵犯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停止出版发行、销售涉案图书,在《中国新闻出版报》登报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7000元。
据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张迪)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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