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和昆山市去年5月被江苏省版权局评为首批“江苏省版权示范市”。2011年1月,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苏州市和昆山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为了使创建各项工作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苏州市版权管理部门在国家版权局和江苏省版权局的关心指导下,在苏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特别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也使版权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在“三区三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全国地级市中首个、也是目前国家版权局批准的四个“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创建城市之一,苏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门成立了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苏州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实施方案,部署落实创建工作。
苏州市版权管理部门为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打出的“组合拳”包括:培育了20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重点版权企业;扶持了20个具有较高创造性和较大市场潜力的重点版权项目;建立了5个市级版权示范基地;积极争取建立国家和省级版权示范基地;实现版权登记量年增长30%以上,在江苏省居于领先。同时,还建立3家版权人才培养专业基地,培养200名版权创造人才、版权经营人才、版权管理人才、版权服务人才和版权研究人才等5类版权重点人才。在开展版权宣传教育方面,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作、尊重版权”的意识,社会公众与企事业单位的版权认知度达到90%以上。使版权工作同苏州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版权管理和保护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版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打造区域特色鲜明、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版权产业体系,版权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成为苏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对于苏州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在日前召开的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上充分地给予了肯定。他对苏州创建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苏州创建工作指导思想起点要高,创建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方式的转变,服务于创新型城市和文化强市的建设。二是要善于总结,在开创性工作的基础上适时推广苏州经验。三是要注意版权工作的长期性和系统性,注重版权工作长效机制的构建,注重版权人才的培养,提升持续发展能力。他希望苏州市抓住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有利契机,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将创建工作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抓手和苏州城市发展的内在需求,推动苏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苏州市副市长浦荣皋则要求苏州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入推进创建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将创建工作落实到位,以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为新的起点,重点突出软件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两大产业”,着力提升市场主体运用和创新成果转化“两种能力”,大力实施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文化“五大工程”,进一步完善政策引导、统筹管理、监督执法、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六大体系”,推动版权工作与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产业结构和区域特色相适应,与市场环境和文化氛围相适应,真正把苏州市建设成为版权强市和知识产权高地。
(作者:於亚萍)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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