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集协受信托为九雨天下维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决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广州华威达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一案。法院终审判决华威达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赔偿经济损失5110元。

    2008年11月17日,音集协与九雨天下公司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九雨天下公司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等权利信托给音集协,其中包括专辑《刀郎 谢谢你》。该专辑是九雨天下公司委托广州桓邦影视音乐制作有限公司参与制作的,桓邦影视已于2008年11月26日出具《声明书》,声明该专辑著作权归九雨天下公司所有。2010年9月2日,音集协委托代理人在公证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到广州华威达四楼的夜总会包房内点播并摄录了刀郎演唱的《为什么我泪水成行》、《爱是你我》、《北方的天空下》等共20首歌曲。经比对,上述三首歌曲与音集协主张权利的同名作品画面、音乐、人物等内容一致。故音集协以未经允许播放音像节目,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将广州华威达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广州华威达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赔偿5110元。宣判后广州华威达上诉至广州中院。

    华威达辩称,涉案音像制品《刀郎 谢谢你》,封面注明《爱是你我》、《北方的天空下》、《为什么我泪水成行》三首歌曲的作者分别是刀郎、北城、易茗、雷蕾,制作人是刀郎、李宗盛等,均不是九雨天下公司。而上述音像制品封面上“版权提供”一栏除了九雨天下公司之外,还有上海天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九雨天下公司自称拥有的著作权也是不明确的。另外,音集协和九雨天下公司签订的《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对使用著作权的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等内容约定不明,合同应是无效的。

    对此,音集协认为,依据中国音像协会的相关说明,关于音乐电视作品正式出版物封面上署名,在“版权提供”一栏列明的单位或个人系词曲版权提供方,对该出版物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真正的著作权人是九雨天下公司。

    广州中院审理判定,中国音像协会作为经新闻出版总署和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音像行业组织,具有较强的可信度,故采信其出具的相关说明,认定九雨天下公司拥有涉案作品的著作权。音集协与九雨天下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权利义务明确,华威达酒店诉称合同无效依据不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魏徽徽 何歆)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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