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11月26日,廊坊市安次区新闻出版局查获张某经营的涉嫌非法印刷发行图书387种、98180册,经鉴定为非法出版物。经查明,张某、马某、廊坊市鹏飞有限公司参与制作侵犯著作权书籍,共涉及码洋38.5万元。2012年2月16日,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1年至7年不等,共处罚金12万元;判处被告单位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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