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以《北京条约》为新起点打造“版权之都”

北京市版权局6月11日再次邀请知识产权理论界及实务界专家学者、词曲作者、表演者、唱片公司、演艺公司代表齐聚一堂,就贯彻落实《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以下简称《北京条约》)进行探讨。大家认为,《北京条约》的批准加入,应成为北京打造“版权之都”的新起点。

据悉,这样的专题会议此前在5月21日已经召开过一次。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介绍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北京条约》,表明中国重视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决心和态度,提高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和话语权,也必将极大地推动北京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和“版权之都”建设。

会上,国际唱片业协会中国区首席代表郭彪从实务的角度出发,认为《北京条约》的批准,能够加快《著作权法》的修订步伐,为唱片行业的生存发展创造更好的法律和市场环境,成为促进包括唱片行业在内的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的强心剂。

“如何在这个规则下保护表演者的权益并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是我们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副所长李祖明介绍说,美国的表演者工会模式和欧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都有其优势,也正因为他们有着自己的产业发展模式,才会在国际条约的谈判中不“谦虚”、不“沉默”,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

“《北京条约》将增强数字环境下表演者的信心。”著名相声艺人、曲艺研究家徐德亮表示,只有保护艺术家、保护创造性的劳动,才有可能激发从业者更多的创造力。

“现在很多网站在推广新人新音乐时,要求权利人提供免费且无期限的授权。”在乐坛著名兄弟音乐人搭档徐子崴、徐子淳看来,互联网是音乐作品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如果能在加大传播力度与保护权利人利益的博弈中找到适当的平衡点,那么权利人与互联网行业就能实现双赢。

会议总结提出,积极贯彻落实《北京条约》要从三方面着手:组织专家学者对条约内涵做出明确、具体、详尽的解读。在此基础上,做好知识普及工作,让权利人、从业者以及有关行业理解、掌握并运用《北京条约》。此外,以条约的批准为契机,策划有针对性的系列“北京行动”,把条约的贯彻执行落到实处。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北京市版权局提出,到2020年,把北京打造成全国版权创造的核心区、版权贸易的集聚区、版权运用的先行区、资源集散的枢纽区、科技保障的主宾区、版权保护的示范区、版权管理的创新区、交流展示的窗口区,使北京成为国内首善、国际上有重大影响力的“版权之都”。为此,北京市版权局制定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程包括版权普法宣传工程和“护航工程”、“科技维权工程”、“正版工程”、“远航工程”,还将建立中国版权交易中心(交易所)、建设国家级版权基础信息库和云计算平台、版权人才培养基地、版权实验室等。

作者:王坤宁 赵晓鹏 来源 : 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4年 6 月 1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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