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7日,在成都市举行的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交流会上,福建省厦门市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成为全国第七个、福建省首个获此荣誉的城市。
记者在会上获悉,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版权工作,将版权工作纳入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了版权工作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助推作用,有力促进了智力成果的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并于今年通过了国家版权局的考核验收。
在会上,有18家单位获得“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分别为: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北京掌中浩阅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红霖联合实业有限公司、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矽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金陵纺织有限公司、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二十一世纪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此外,山东鸿儒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国际科技园等4家园区(基地)获得“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
作者:方圆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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