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成果”发布

国家版权局网 12月24日讯 12月24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在京发布了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的调研成果。 “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项目首次研究始于2007年。该项目由国家版权局委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具体承担,依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方法,将版权可发挥显著作用的产业界定为版权产业,并根据对版权的依赖程度具体分为核心版权产业、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非专用支持产业四个产业组,以国家统计局等部门提供的权威数据为基础,利用定量的方式通过行业增加值、就业人数、出口额三项指标来描述版权在国民经济中的贡献率。 现将“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成果”予以发布。

一、中国版权产业的研究概述

(一)中国版权产业的概念与范围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界定,版权产业是指版权可发挥显著作用的产业。它不是一个新的产业部门,只是国民经济中与版权相关的诸多产业部门的集合,这些产业部门的共同特点是,以版权制度为存在基础,发展与版权保护息息相关。对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进行研究,是从法律概念出发,以产业的角度衡量版权制度对经济的影响。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分类,版权产业分为核心版权产业、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及非专用支持产业四个产业组。

核心版权产业是完全从事创作、制作和制造、表演、广播、传播和展览或销售和发行作品及其它受保护客体的产业,比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软件与数据库等产业,是版权产业最重要、最核心的组成部分。

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是从事制作、制造和销售其功能完全或主要是为作品及其它受版权保护客体的创作、制作和使用提供便利的设备的产业,这些设备也被称为版权硬件。比如电视机、收录机、计算机等产业。

部分版权产业是部分活动与作品或其它受版权保护客体相关的产业。比如服装、纺织品、珠宝、瓷器等产业。

非专用支持产业是部分活动与促进作品及其它版权保护客体的广播、传播、发行或销售相关且这些活动没有被纳入核心版权产业的产业,具体包括为发行版权产品的一般批发与零售;一般运输产业;电话与互联网产业。

(二)开展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的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成为国际经贸交易的重要载体。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版权的经济特性,不断利用科学的统计方法来定量描述版权在国民经济中的贡献率。为了彰显版权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引起世界各国政要对版权制度的重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力推进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项目,世界上已有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芬兰、新加坡等国在内的40多个国家开展了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的研究。

在 当前,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经济增长将更多依靠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进步,必须让创新成为驱动发展新引擎,新兴产业的作用更加明显, 人的智力创造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显。

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经济提质增效、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依托和动力源泉在于通过创新驱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以智力成果为资源、以知识创新为动力、建立于受版权保护作品创作、生产、传播、使用和消费之上的版权产业是中高端产业链的关键一环,大力发展版权产业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调整经济内部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有效方式之一。因此,在版权发展的这一重要战略期,我们开展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研究,既 揭示了版权在我国的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以版权制度为基础的创新活动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又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对版权保护事业与版权产业发展的认知与支持,同时也是观察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

经过调查与统计,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35674.15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6.87%;就业人数为1246.48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8.18%;商品出口额为2960.03亿美元,占全国海关统计商品出口总额的14.45%。中国版权产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对外贸易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一)行业增加值

在行业增加值方面,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35674.15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6.87%,比2011年增加4145.17亿元人民币,增长率为13.15%。其中,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20598.19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3.97%,比2011年增加3436.38亿元人民币,增长率为20.02%。

其他产业组的行业增加值分别是: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6919.89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1.33%;部分版权产业3421.78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0.66%;非专用支持产业4734.29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0.91%。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各产业组行业增加值构成请看下图。

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构成图

(二)就业人数

在就业方面,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的就业人数为1246.48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8.18%,比2011年增长了67.86万人,增长率为5.76%。其中,核心版权产业616.06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4.04%,比2011年增长了29.03万人,增长率为4.95%。

其他产业组的就业人数分别是: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339.61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2.23%;部分版权产业174.24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1.14%;非专用支持产业116.57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0.77%。

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各产业组就业人数构成请看下图。

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就业人数构成图

(三)出口额

在出口方面,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的海关统计商品出口额为2960.03亿美元,占全国海关统计商品出口总额的14.45%,比2011年增长100.41亿美元,增长率为3.51%。

其中,核心版权产业41.10亿美元,占全国商品出口总额的0.20%;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2676.66亿美元,占全国商品出口总额的13.07%;部分版权产业242.27亿美元,占全国商品出口总额的1.18%。

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各产业组商品出口额构成请看下图。

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商品出口额构成图

可以看出,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就业人数、出口额较上一年度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在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对外贸易中发挥着日益明显的作用。下面我将重点介绍一下2012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的情况。

三、2012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

核心版权产业是完全从事创作、制作和制造、表演、广播、传播和展览或销售和发行作品及其它受保护客体的产业,是版权产业最重要、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在中国,核心版权产业和文化产业在外延、内涵上大致相同。对核心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进行研究,可以凸显版权在文化产业中的重要作用。

(一)行业增加值

2012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20598.19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3.97%,占全部版权产业的57.74%,是中国版权产业中最重要的产业组。在核心版权产业中,软件和数据库、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产业保持了较快增长的态势,对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的贡献较高。以新闻出版产业为例,2012年全国新闻出版产业的增加值为4617.0亿元,较2011年增加595.3亿元,增长14.8%,在核心版权产业中的经济贡献率仅次于软件和数据库,位居第二。核心版权产业各主要产业组详见下表。

2012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

2012

数值(亿元人民币)

比重(%)

文字作品

4832.65

0.93

音乐、戏剧制作、曲艺、舞蹈和杂技

316.78

0.06

电影和影带

134.82

0.03

广播电视

1073.74

0.21

摄影

42.89

0.01

软件和数据库

9312.26

1.79

美术与建筑设计、图形和模型作品

3432.44

0.66

广告服务

1248.51

0.24

版权集体管理与服务

204.10

0.04

(二)就业人数

2012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的就业人数为616.06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4.04%,占全部版权产业的49.42%,是中国版权产业中最重要的产业组。在核心版权产业中,软件和数据库、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产业保持了较快增长的态势,对版权产业就业人数的贡献较高。核心版权产业各主要产业组详见下表。

2012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就业人数

2012

数值(万人)

比重(%)

文字作品

103.97

0.68

音乐、戏剧制作、曲艺、舞蹈和杂技

20.85

0.14

电影和影带

9.78

0.06

广播电视

38.29

0.25

摄影

1.24

0.01

软件和数据库

332.84

2.18

美术与建筑设计、图形和模型作品

80.88

0.53

广告服务

23.52

0.15

版权集体管理与服务

4.68

0.03

(三)出口额

在货物贸易方面,2012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的海关统计商品出口额为41.10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0.20%,占全部版权产业的1.39%。核心版权产业各主要产业组详细数据见下表。

2012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商品出口额

2012

数值(万美元)

比重(%)

文字作品

324107.03

0.16

音乐、戏剧制作、曲艺、舞蹈和杂技

29.83

0.00

电影和影带

31623.48

0.02

广播电视

摄影

206.24

0.00

软件和数据库

871.27

0.00

美术与建筑设计、图形和模型作品

54137.41

0.03

广告服务

版权集体管理与服务

在服务贸易方面,2012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的服务贸易出口额为99.00亿美元,占全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5.17%。限于数据来源,仅包括软件和数据库、版权使用费、广告与宣传、电影与音像四项,其出口额分别为48.33亿美元、1.67亿美元、48.00亿美元、1.00亿美元。

2012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服务贸易出口额

单位:亿美元

分    类

服务贸易出口额(亿美元)

软件和数据库

48.33

版权使用费

1.67

广告、宣传

48.00

电影、音像

1.00

合计

99.00

占全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比重

5.17%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12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的海关商品出口额、服务贸易出口额及其占当年海关商品出口总额、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都较低。2012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对外出口总额为140.10亿美元,占全国对外贸易出口总额的0.63%。其中货物出口额占核心版权产业对外出口总额的29%,服务贸易出口额占71%。

接下来,我就中国版权产业五年间的发展情况做一纵向比较。

四、2008年至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的纵向比较

2008年至2012年五年间,中国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一直保持平稳增长态势,行业增加值、就业人数、出口额三项指标均有大幅增长。

(一)行业增加值的比较

2008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19568.40亿元人民币,占GDP的6.51%,到2012年增长到35674.15亿元人民币,占GDP的6.87%,总量增加了16105.75亿元人民币,平均年增速16.20%。2008年至2012年各年度行业增加值详见下表。

2008年—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变化表

年 度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数值
(亿元人民币)

比重(%)

数值
(亿元人民币)

比重(%)

数值
(亿元人民币)

比重(%)

数值
(亿元人民币)

比重(%)

数值
(亿元人民币)

比重(%)

核心

10240.42

3.41

11928.04

3.50

14141.04

3.52

17161.81

3.63

20598.19

3.97

相互

依存

4705.23

1.56

4921.46

1.45

5764.68

1.44

6642.33

1.40

6919.89

1.33

部分

1889.74

0.63

2187.06

0.64

2620.25

0.65

3107.34

0.66

3421.78

0.66

非专用支持

2733.00

0.91

3261.42

0.96

3844.28

0.96

4617.50

0.98

4734.29

0.91

合计

19568.40

6.51

22297.98

6.55

26370.26

6.57

31528.98

6.67

35674.15

6.87

其中,与版权关系最为密切的核心版权产业发展较快,明显高于其他产业组。2008年至2012年五年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从10240.42亿元人民币、占GDP的3.41%,增长至20598.19亿元人民币、占GDP的3.97%,总量增加了10357.77亿元人民币,翻了一番多,平均年增速19.09%,超过了全部版权产业的发展速度。可以看出,中国核心版权产业对全部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最大。

(二)就业人数的比较

2008年中国版权产业的就业人数为946.57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总就业人数的7.76%,到2012年增长至1246.48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总就业人数的8.18%,总量增加了299.91万人,平均年增速7.12%。2008年至2012年各年度就业人数详见下表。

2008年—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就业人数变化表

年 度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人数

(万人)

比重(%)

人数

(万人)

比重(%)

人数

(万人)

比重(%)

人数

(万人)

比重(%)

人数

(万人)

比重(%)

核心

476.00

3.90

506.23

4.03

534.79

4.10

587.03

4.07

616.06

4.04

相互

依存

269.89

2.21

275.35

2.19

286.91

2.20

324.37

2.25

339.61

2.23

部分

105.30

0.86

112.61

0.90

119.90

0.92

154.05

1.07

174.24

1.14

非专用支持

95.38

0.78

97.21

0.77

99.94

0.77

113.18

0.79

116.57

0.77

合计

946.57

7.76

991.40

7.89

1041.54

7.98

1178.63

8.18

1246.48

8.18

这其中,中国核心版权产业的就业人数从2008年的476.00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总就业人数的3.90%,增长至2012年的616.06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总就业人数的4.04%,总人数增加了140.06万人,平均年增速6.66%。可以看出,中国核心版权产业对全部版权产业的就业贡献最大。

(三)出口额的比较

2008年中国版权产业的海关统计商品出口额为2283.76亿美元,占全国商品出口总额的15.96%,到2012年增长至2960.03亿美元,占全国商品出口总额的14.45%,五年间增加了676.27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6.70%。2008年至2012年各年度商品出口额详见下表。

2008年—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海关商品出口额

年 度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数值
(亿美元)

比重(%)

数值
(亿美元)

比重(%)

数值
(亿美元)

比重(%)

数值
(亿美元)

比重(%)

数值
(亿美元)

比重(%)

核心

42.35

0.30

41.16

0.34

41.90

0.27

53.27

0.28

41.10

0.20

相互

依存

2064.54

14.43

1917.90

15.96

2450.77

15.53

2586.41

13.62

2676.66

13.07

部分

176.87

1.24

144.11

1.20

170.28

1.08

219.93

1.16

242.27

1.18

合计

2283.76

15.96

2103.17

17.50

2662.96

16.88

2859.61

15.06

2960.03

14.45

其中,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商品出口额贡献最大,占全部版权产业商品出口额的比重在90%以上,从2008年的2064.54亿美元增长至2012年的2676.66亿美元,五年间增加了612.12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6.71%。说明中国版权产业的商品出口仍以制造业为主。

五、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版权产业的横向比较

自2003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版《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指南》以来,截止2013年12月,世界上已至少有42个国家采用WIPO提供的方法对本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进行了测算,这一部分我将就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版权产业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并与美国的版权产业进行重点比较。

(一)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的比较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14年出版的《版权产业经济贡献WIPO研究报告》,在已开展调研的国家中,各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对GDP的贡献率差异明显,从超过11%到低于2%之间不等,平均贡献率为5.18%,其中有四分之三的国家版权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在4%到6.5%之间。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对GDP的贡献率为6.87%,在世界平均线以上,在已经开展调研的国家中处于较高水平。超过中国的只有美国、韩国、匈牙利等国。

以核心版权产业的比重来看,中国核心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7%,仍超过各国的平均值2.77%,却远低于美国的6.48%,其他高于中国的国家还包括澳大利亚4.80%、匈牙利4.21%、荷兰4.00%和加拿大3.99%等。

在就业人数方面,已开展调研的国家中版权产业就业人数占全国就业人数的比重平均值为5.32%,近四分之三的国家比重在4%到7%之间。其中,墨西哥和菲律宾版权产业的就业人数比重最高,均超过了11%。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就业人数占全国的比重为8.18%,在世界平均线之上。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各国行业增加值与就业人数比重之间的比例关系,计算出了各国版权产业的劳动生产率指数。以100为基准,当一国的劳动生产率指数越高则表明该国版权产业通过投入较少的劳动力创造了更多的产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该指数将各国划分为版权产业劳动生产率较高的国家、中等国家和较低的国家三类。其中,巴拿马、韩国、泰国、美国等国属于指数较高的国家,新加坡、中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属于中等国家,菲律宾、墨西哥等国则属于指数较低的国家。

通过以上各国数据对比可以看出,中国版权产业对GDP和就业人数的贡献在各调研国中处于较高水平,为国民经济提供了较高的贡献率,也提供了较多的就业机会。但中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仍属于版权产业劳动生产率中等国家,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二)中国与美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的比较

美国是世界上开展版权产业经济贡献最早、也是次数最多的国家之一,已发布了14份版权产业调研报告。

根据美国最新的调研报告,2012年美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17652亿美元,占GDP的11.25%,其中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首次超过1万亿美元,为10156亿美元,占GDP的6.48%。

在就业方面,2012年美国版权产业的就业人数为1117.09万人,占全国就业人数的8.35%;其中核心版权产业的就业人数为539.91万人,占全国就业人数的4.04%。

在对外出口方面,2012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的四个主要行业部门图书报纸期刊产业、录音产业、电影电视录像产业、计算机软件产业对外销售和出口额为1420亿美元,高于其他主要行业的出口额,包括航空航天产品及配件、农产品、食品及类似产品、药品等。

与美国相比,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35674.15亿元人民币(约合5815亿美元),占全国GDP的6.87%;其中,核心版权产业20598.19亿元人民币(约合3358亿美元),占全国GDP的3.97%。全部版权产业及核心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分别仅为美国的三分之一。无论是行业增加值的绝对值还是其占GDP的比重,中国版权产业与美国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在就业方面,中美两国全部版权产业就业人数差距较小,但结合行业增加值指标来看,中美两国版权产业的就业人数大体相当,美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却是中国的三倍,说明美国版权产业劳动生产率指数高于中国,也说明中国版权产业的集约程度和生产率较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特征仍较明显。

在核心版权产业的出口额方面, 2012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的对外销售和出口额为1420亿美元,而同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为140.10亿美元,仅为美国的十分之一。可以看出,中国核心版权产业的出口额与美国相比差距巨大,中国版权产品走出去仍然任重道远。

六、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的综合分析

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发展环境不断得到改善,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结合本次调研数据可以得出以下分析结论。

(一)中国版权产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中国版权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对外贸易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已达6.87%,创造了35674.15亿元人民币的行业增加值,提供了超过1200万个就业岗位,并向海外出口了2960亿美元的商品。这其中,核心版权产业在中国版权产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在2012年突破2万亿元人民币,达20598.19亿元人民币,占全部版权产业的一半以上,比2008年增加了10357.77亿元人民币,五年间翻了一番还要多,五年间平均年增速达19.09%。软件和数据库、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作为对版权依赖程度最高的行业,发展势头迅猛,是版权产业中比重较大、增长最快的几个产业组。

(二)中国版权产业仍面临着深层次的问题

在看到巨大成就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中国版权产业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仍有可待提升的空间。

一是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仅为同期美国版权产业的三分之一,中国核心版权产业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仅为美国核心版权产业对外销售和出口额的十分之一。中国版权产业与美国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版权产业的劳动生产率水平不高。虽然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在各国中较高,但结合就业人数指标来看,中国版权产业劳动生产率在世界中处于中等水平,仍带有明显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征,说明中国版权产业的劳动生产力水平仍较低。

三是版权产业的出口结构不平衡。2012年中国版权产业的商品出口额为2960.03亿美元,其中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占到全部版权产业的90%以上,核心版权产业不到全部版权产业的2%。说明中国版权产业的商品出口仍以制造业为主。

(三)中国版权产业的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提升

版权产业的稳步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中国版权产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得益于我国通过不断完善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体制,为版权产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2012年,国家版权局推动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作品著作权登记体系;并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国信办等部门开展了第八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进一步维护了网络版权秩序,对正处于快速发展期的网络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立法方面,《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通过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被认为是“开门立法、阳光立法”的创举,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版权立法工作的高度关注。

在司法方面,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为正确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促进信息网络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在版权国际交往方面,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在北京成功举办,并正式签署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填补了视听表演领域国际版权条约的空白,同时也是世界对中国版权保护工作的肯定。

七 、结语

通过“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项目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中国版权产业在近年来一直保持着快速发展,进入“十二五”时期,版权工作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版权产业也正处在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转型期,本项目作为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晴雨表更加彰显了它的重要作用。我们相信,随着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版权保护的社会环境和版权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的改善,版权产业一定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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