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重要性凸显

近日 ,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发布了 《 中国互联网文化企业报告2015 》( 下称报告 ) 等文化产业专题报告 。《 中国互联网文化企业报告2015 》 指出 , 知识产权对互联网文化企业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 互联网文化企业越发重视开发 、 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表示 , 在设计 + 内容播出 + 明星经济 + 粉丝 + 衍生品的产业结构中 , 创新研发应该是面对消费者 , 贯穿整个产业链的大研发 , 这会产生大量自主知识产权 , 形成独有的品牌 、 商标和产品 。 同时 , 互联网大数据会带动文化企业各种形式的创新 , 甚至是革命性的商业模式的创新 。

报告指出 , 互联网文化企业所拥有的各种知识产权都不是孤立的 , 而是可以互相沟通的 。 网络文学可以制作成视频 , 也可以成为手机游戏的故事背景 , 而手机游戏的线索也可以被拓展为文学故事 , 或者拍成网络剧集 。 互联网文化企业要实现 “ 内容为王 ” 就必须把单一的 “ 内容 ” 发展为一系列的 “ 内容链 ”, 而实现这一点的前提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重视 。

业内人士分析 , 互联网文化产业 “ 内容为王 ” 的竞争特性日益凸显 , 而对于互联网文化企业而言 ,“ 内容为王 ” 的真正含义就是拥有知识产权 。 然而仅仅拥有知识产权是不够的 , 还要有效地开发自己的知识产权 , 形成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全产业链 。 为此 , 近年来 , 互联网文化产业迎来了以版权为纽带的企业并购潮 。 通过并购 , 建立有效的版权开发体系 , 充分盘活版权资源 , 丰富版权开发方式 , 加快文化内容和形式的创新 , 延伸版权价值 , 带动版权的综合利用 , 实现 “ 一鱼多吃 ”, 形成充满活力的版权产业链 。 比如 , 2014年11月 , 华谊兄弟宣布与腾讯 、 阿里巴巴达成战略合作 , 其核心战略之一便是打通华谊和腾讯知识产权权利的流转 , 通过华谊电影IP与腾讯文学 、 游戏的相互合作 , 共建互联娱乐网生态圈 。

报告指出 , 文化企业的实践证明 , 文化产品从原创到走向规模生产 , 必须经过完善的知识产权环节 , 产品的价值才能得到多元化 、 多渠道的释放 。 这样的保护不仅仅需要政府的调控 , 也需要行业的自律 , 企业和个体全面的参与 。 没有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 就无法顺利地实现文化资源的产业化 , 无法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 。

据了解 , 该报告由陈少峰联合国内学者 、 文化企业家共同编写完成 。 其课题组成员的研究成果还包括 《 中国文化企业报告2015 》、《 中国互联网文化产业报告2015 》、《 中国书画产业报告2015 》、《 中国电影产业报告2015 》、《 中国文化旅游产业报告2015 》 等 。

作者 : 刘仁 崔海江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 : 2015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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