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饼侠》制片方发函 保护知识产权

8月5日,喜剧电影《煎饼侠》制片方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外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公开告知函,保护电影的知识产权。

告知函指出,《煎饼侠》由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出品,并于2015年7月17日公开上映。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依法享有《煎饼侠》电影著作权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拥有使用及许可他人在商业和宣传中使用《煎饼侠》电影及其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

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过调查发现,目前社会上存在大量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煎饼侠》影片名称、影片元素、海报、剧照、人物形象、服装造型、作品片段等侵权行为,敬告涉嫌侵权的公司、个人立即采取一切适当和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制止上述侵权行为的发生和延续,并积极消除上述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如若在合理期限内仍然发现上述侵权行为的持续进行,公司将对侵权方采取所有适当的法律行动,而不另行通知。

同时,告知函也指出,如有《煎饼侠》相关商业合作意向者,可与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获得合法授权。

作者 : 尹琨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 : 2015年 8 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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