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日,记者从内蒙古赤峰市文广局了解到,根据国务院2015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部署和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2015剑网”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从8月份起,赤峰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
据了解,从2015年8月开始,赤峰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突出整治非法传播音乐、影视、新闻、游戏、文学、软件等作品的侵权盗版网站和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等,严厉查处通过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广告联盟、智能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网络字幕组、网络销售平台以及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进行的侵权盗版行为,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行动,完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速度反应和长效机制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的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净化网络版权环境,优化网络版权生态。
开展规范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音乐网站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开展规范网络云存储空间版权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重点网络云存储企业就其版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查办利用网络云存储空间进行侵权盗版的违法活动,遏制利用网络云存储空间侵权盗版的势头;开展打击职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规范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行动,对故意为侵权盗版提供支持的网络广告联盟进行查处,指导大型网络广告联盟建立版权保护机制;进一步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加强数字出版内容的版权保护,强化对互联网媒体的版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经许可非法转载、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本次“剑网2015”专项行动分为单个阶段:8月1日——8月31日摸底清查阶段,9月1日——10月31日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督查总结阶段。
作者:陈秀俊 来源:内蒙古晨报 发布时间 : 2015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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