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翻印盗版图书3万册 获刑3年半罚款80万

河南省武陟县的徐刚原来在新乡一家印刷厂打工,后来下岗回家后打起了“搞盗版”的歪心。在郑州搞到一些医学书籍的版式后,徐刚自买机器设备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翻印盗版图书 3 万余册。 9 月 24 日,记者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徐刚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80 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14 年 2 月至 4 月 15 日期间,被告人徐刚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武陟县詹店镇何营西村北一厂房内,非法复制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历年考题纵览与考点评析》等盗版图书,共计 31030 册,非法经营数额 1521550 元。案发后徐刚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法院认为,徐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文字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依法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焦作中院刑三庭法官宋德勇介绍说,根据司法解释,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 500 张 ( 份 ) 以上的就构成了犯罪,复制 5000 份以上就是特别严重的情形,要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案中,徐刚复制品数量合计三万余册,属于特别严重的情形。宋法官特别提醒,对于这一类案件只要复制就构成了犯罪,不管销售出去没销售出去,所以奉劝千万不要涉足盗版出版物印刷 ( 复制 ) 和发行,否则会承担严重后果。

作者:贾亲亲 朱建锋 李艳敏 来源 : 中新网 发布 时间: 2015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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