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墨位于山东半岛西南部,是青岛所辖的沿海开放城市,秦代置县、隋朝建城,距今已有1400多年建城史。近年来,即墨市大力实施文化兴市战略,把强化版权管理、培育版权产业作为率先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夯实基层基础,完善管理体系,为经济增长和文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先后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二等奖、三等奖,其中“8·06”软件侵权盗版案被国家版权局评为2013年版权十大案件。工作中,主要做到了“四个坚持”。
坚持上下联动,凝聚版权工作合力
自2011年开始,我市结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整合原新闻出版(版权)、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行政执法职能,组建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版权监管和执法职能;各镇、街道依托科技文化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办公室,安排人员兼职做好版权相关工作。同时,针对县级版权保护处于起步阶段的现实,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内部成立执法中队,建立起专业化版权执法队伍。今年,又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版权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加挂市版权局牌子,增加人员编制,增设版权管理中队,每年设立不少于150万元工作经费。在此基础上,针对社会整体版权意识不强、执法环境不容乐观的现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特别是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宣传节点,集中开展版权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五进”活动,营造了认同、支持、参与版权保护的浓厚氛围。
坚持规划引领,推进版权产业发展
编制出台《即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积极培育发展文化产业,推动存量企业更加重视版权成果保护使用,吸引中科院青岛科学艺术研究院、国家画院青岛国际交流中心、“易创园”青岛国际贸易文化产业园等一批版权产业项目落地开花。2014年,全市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84.35亿元,同比增长24.3%,连续两年在青岛市排名第一。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以纺织服装产业为龙头,工艺美术、影视、演艺、会展等产业为支柱,具有即墨特色的版权产业体系。围绕壮大纺织服装这一传统产业,出台《关于实施“个十百千工程”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累计培育规模以上企业250家,涌现出即发、红领等一批知名骨干企业。其中,即发集团作为我市首家产值过百亿企业,始终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把知识产权作为加快转型升级的助推器,累计申请版权登记64项、专利31项,被授予“山东省专利明星单位”。围绕培育工艺美术品产业,建成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俗文化及产品进行深度挖掘和保护传承。其中,即墨老酒、即墨发制品、即墨花边闻名遐迩;山东省级非遗保护项目“大欧鸟笼制作技艺”年产值1200余万元,产业化发展已初具规模;青岛金王集团生产的工艺蜡烛享誉海内外,占全国出口蜡烛产品的15%,被评为山东省版权示范单位。围绕发展影视演艺产业,出台《鼓励和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在城区繁华地段引入6所五星级影城、年票房收入近千万,本土制作的《跑马场》《太阳脸》等影片已正式上映并广受好评;港中旅天创演艺剧场承担了2013年全国“十艺节”主要演出活动,填补了青岛市高端演艺市场的空白。
坚持精准施策,夯实版权创造根基
聚焦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产业集聚园区,强化主动服务、人性服务,支持鼓励企业开展版权创造,满足企业研发创新需求。着眼于提升版权登记服务水平,依托版权执法队伍开设专门版权登记科室,配备专门车辆、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设备,提供固定受理和移动接收相结合的版权登记保护服务。2014年,在山东省县级首家将版权登记纳入科学发展考核。着眼于创新版权登记工作机制,建立版权作品登记财政资助制度,对版权登记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实行登记费全额资助;建立企业软件正版化资助制度,每年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经营市场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评选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版权工作站,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建立优秀版权作品奖励制度,设定文学美术、音乐影视、软件及工程设计三大类,面向全市征集评选原创设计作品。着眼于搭建版权创造孵化平台,在中国(即墨)服装品牌孵化中心、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等版权属性明显的企事业单位设立18个版权工作点,在各镇、街道设立版权登记服务站,引导帮助企业和个人自主创新并主动申报版权登记。仅今年以来,就为305家单位和个人免费办理版权登记3100余件。
坚持堵疏结合,完善版权保护体系
版权保护工作既需要市场的共同维护,更离不开政府的主动作为。为此,我们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推进机制,加强横向联系与纵向沟通,形成了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版权保护体系。一方面,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加强部门配合协作,组织联合执法行动,2012年以来共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出版物2.9万盘(册),查处各类侵权盗版案件95件。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和案件移交体系,深入探讨刑事立案标准、证据体系、判决社会效果,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累计向公安部门移交刑事案件17起,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另一方面,大力推广正版软件。遵循政府带头、示范引领、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自2010年起投入513万元完成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2013年启动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目前家装设计、星级酒店行业已经完成;今年又启动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目前普及率已达100%。在此基础上,通过主动上门宣传等措施,引导重点企业摒弃盗版软件,按照“一次提醒、两次警告、三次处罚”的原则,劝导涉嫌违法企业自行纠正,对拒不实施的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或行政处罚,努力将行政处罚后置、风险提醒前移,得到了企业的普遍认可。
抓好最后一公里
县级作为版权保护的“最后一公里”,是版权保护工作能否取得突破的关键环节。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实践,即墨市基本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群众支持的版权工作格局。回顾近几年的工作历程,有四点感受体会至深:
第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将版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版权是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区域赢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我们始终将版权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独立执法机构、配强专业人员装备、在各镇街设立专门办公室等措施,形成了版权工作的强大合力。实践证明,只有思想重视、真抓实干,才能将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推动版权事业阔步向前。
第二,必须坚持机制创新,为版权管理提供坚强保障。针对版权工作实际,我们大胆探索、创新、实践,建立健全了部门联动、重点环节联防、市镇两级网格管理、出版市场立体保护监管和社会参与等一系列机制,形成了“宣传教育、监督防范、查处打击”三位一体的工作态势,构建起版权保护的大格局、大联盟。实践证明,只有创新思路、创新路径,做到改常规、改传统、改惯性,才能不断开辟县域版权事业发展的新境界。
第三,必须直通基层企业,使版权服务更加精准有效。工作中,我们依托区域管理网格化,通过进园入企走访调查,摸清了企业对版权工作的所需所愿、所急所盼,将版权贯穿到企业创造、生产、经营各环节,实现了版权登记保护服务精准化。事实证明,只有换位思考、精准发力,找准上级要求与县域版权需求之间的平衡点,才能有效激发企业版权创造的热情。
第四,必须强化宣传引导,让版权意识深入普及全民。我们将版权知识宣传普及作为常态性基础工作,抓住培育版权文化、提高版权意识两大关键点,通过政府引导、舆论支持、公众参与等方式,营造了良好的版权文化环境,有力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这让我们认识到,只有让广大市民和企业在潜移默化中认识到版权的重要性,进而激发懂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才能为版权事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此文为山东省即墨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军在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暨版权交易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作者:张军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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