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日记者从巴中市文广新局获悉,2016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不含计算机软件)将予以免费登记。
据介绍,四川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负责全省作品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市文广新局承担所辖区域内作品版权登记受理、初审工作,四川省版权事务中心承担作品版权登记终审、发证、咨询等服务性工作。登记范围含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和摄影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违反宪法和法律、损害公共利益的作品不予登记。
“也就是说,凡户籍在巴中的公民以及在巴中范围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都可申请对其创作的作品著作权进行免费登记。在这之前,版权登记收费标准为个人350元/件,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500元/件。作者登记后的作品,在他有生之年及逝世后50年都有效。如果别人要用他的作品,就得付一定的报酬,否则就属于侵权。”巴中市文广新局新闻出版科科长负责人表示,版权可以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著作权登记的具体流程和申请材料的参考格式可登录四川版权保护网进行查询和下载。
来源:巴中晚报 发布时间:2015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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