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版权监管对准移动终端

《吉林省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实施方案》日前下发。方案提出,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强化对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及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等重点领域的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网络非法转载等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据悉,吉林省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行为,初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为此,方案提出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销售仿冒知名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方案提出,依托国家版权监管平台,扩大版权重点监管范围,将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网络云存储空间、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版权监管范围。加强网上专利纠纷案件办理和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

吉林省将督促网络服务商落实“通知—删除”义务,对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假冒行为的网络信息,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作者:张席贵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 时间:201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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