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拒交卡拉OK版权费,长春某KTV被强制查封侵权设备

“封条贴上后,你们不能私自把它撕下来,否则将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正确认识自己的侵权行为并尽快履行义务,4月26日下午,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执行局与法警大队干警14人依法强制查封位于长春市前进大街的“零距离”KTV侵权设备。

被执行人长春市零距离娱乐有限公司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的“零距离”KTV使用电视音乐作品。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提起诉讼,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8日判决“零距离”KTV赔偿音集协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7.3万余元。判决生效至今,被执行人不仅迟迟不履行义务,且恶意转移财产,继续使用侵权歌曲。因此,法院决定对其强制执行。通过曲库随机挑选歌曲,确定侵权行为继续存在后,执行法官对“零距离”KTV下达了查封执行裁定书,并对侵权设备进行了查封。

据经开区法院执行法官李爽介绍,经她办理的KTV侵权案件并非这一件,其经营者对著作权的认识不够,都觉得设备是花钱买的,用的歌曲也是设备里自带的,为什么还要交钱?“被执行人侵犯的是作品的放映权,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年加大,法院对这类侵权案件打击力度也会加大。”她表示,此次行动对提高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着重要影响,“震慑一批、惩戒一批、打击一批”,不断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让艺术的创作者得到应有的尊重。

作者:张席贵 张玉卓 王长安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 时间:2016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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