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8日,从中山市文广新局获悉,根据近日出台的《中山市版权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市将设立版权专项资金,促进中山市版权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2017年核定拨款245万元,以后将逐年增加。
记者了解到,中山市版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以下几个方面:一对版权作品和计算机软件登记进行资助。以中山市地址成功登记的一般作品每宗资助 300元,计算机软件作品每宗资助800元,优秀版权作品(市级及市以上获奖作品)全额资助。二是对版权基层服务站和社会版权登记代理机构进行资助。版权基层服务站和社会版权登记代理机构根据登记数量进行补贴资助,每成功登记1宗资助150元,年终再根据各机构登记情况进行奖励。三是对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资助。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次性支持金额20万元。同时对在中山市设立版权交易平台的运营商,按每年实际发生的与中山市企事业单位有关的版权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资助。四是对版权优势单位进行资助。对符合资助标准的企业,每家支持金额8万元,每年不超过5家,连续资助不超2年。五是对版权竞赛活动进行资助。资助对象为由市版权局主办或参与的全市版权创意设计大赛等竞赛活动,每次活动资助不超过10万元。六是对获得国家或省奖励的优秀版权作品、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等进行资助。
作者:冷启迪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 2016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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