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WTV电视直播”手机应用侵权案:擅播视听节目,擦边球打不得

在线电视直播近来备受热捧,而业内版权纠纷同样受到关注。记者 11月17日来到重庆市采访时发现,该市在“剑网2016”专项行动中,不断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特别是查处的“WTV电视直播”手机应用侵权案,引起了业界高度关注,同时也警示那些想通过聚合APP擅自传播视听节目的某些科技公司,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

多位权利人举报被侵权

据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相关办案人员介绍, 2015年年初,重庆广播电视集团、北京暴风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分别向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提交投诉函以及版权声明,称重庆融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当时运营的“WTV电视直播”手机应用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

2015年7月9日,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执法人员通过手机对“WTV电视直播”手机应用进行远程勘验,并进行录像和截屏取证,发现该手机应用聚合了重庆广电集团的电视节目,以及芒果TV、暴风影音的部分电影供用户在线观看,并存在广告经营行为。

执法人员随后通知当事人、相关人员到总队接受调查。据重庆融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覃某某在调查中交代,该公司自 2013年年底开始,通过“WTV电视直播”手机应用,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互联网上传播他人的作品,吸引了许多用户在线观看,再通过广告的方式获取收益。重庆融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的调查笔录,也表明该公司传播了部分未经授权的视听节目的事实。当事人出具的关于违法经营额的情况说明,证明其通过广告经营的方式获取收益共计30784元。

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认为,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他人的作品,侵犯了他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违反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 “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之规定。

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由于当事人侵权的时间较长,涉及被侵权方众多,已对拥有合法版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商构成不正当竞争,危害了经济秩序,因此,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认为当事人行为已经损害公共利益,应当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2015年10月13日,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该案进行了集体讨论。拟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3078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同年10月14日,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上述违法事实、案件证据、情节认定、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

相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最终,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针对重庆融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 “WTV电视直播”手机应用侵犯重庆广电、芒果TV、暴风影音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3078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作者:汤广花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 2016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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